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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权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所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00:00 浏览次数:292 分享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权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原油期权做市商招募工作的通知,内容为: 上能发〔202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现招募原油期权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期能源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上期能源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签署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申请人合法成立的资料;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有权签署人签署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并加盖骑缝章;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见附件5);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上期能源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单位需提供所在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或无异议函的复印件。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形式: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形式提交,附件1和附件4还需提供纸质材料。上述两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期能源可以要求补充纸质材料。 (二)材料顺序:参照申请材料要求对材料编号,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名称:统一格式为“申请单位名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 (四)提交时间:2021年6月2日(周三)前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分别通过邮件发送和邮寄的方式提交,并致电确认。 (五)不满足做市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评审。上期能源可以根据评审情况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1-68401485 021-68402786 邮 箱:inemarketmaker@shf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5层 收 件 人:交易管理部 邮 编:20012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资格申请表2.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3.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参考要点4.承诺书5.做市商信息系统申报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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