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事会审议通过,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焦煤和焦炭期货持仓限额进行了调整,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修改后的规则自2021年9月30日结算时起分别在JM2110、J2110及各自后续合约上实施。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doc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稿.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陈修龙
邮箱:futureslaw@morningfirst.com
电话:+86 21 5878 588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5层/16层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为了你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